【ZARATA】創意Kuso‧數獨衛生紙捲筒衛生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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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ZARATA】創意Kuso‧美金衛生紙捲筒衛生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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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上帝是個很喜歡吃生魚片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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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andrea805 - [圖文]阿宅與網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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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kamill - 511末日 - 王老師預言 (組圖+影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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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院坑員工 扣薪索制服費 離職前被預扣 「像強迫中獎」 2011年 05月02日 新北市三重區宏仁醫院對已任職4年的離職員工于小姐預扣薪資,強迫她支付制服費5189元,即使新北市勞工局介入協調仍堅不退費,還稱制服每3年重新訂做一次,未穿滿3年離職須支付制服費,是為鼓勵勞工留任,于小姐大罵:「硬要坑員工!」對此,宏仁醫院企劃室仍稱不退費。勞工局表示,業者明顯違法,但介入協調無效,建議勞方提告。投訴組 新北市于小姐說,2007年3月起到宏仁醫院任職,月薪約2萬3000元,今年3月15日離職,4月領薪時卻被扣制服費5189元,經詢問院方被告知,去年9月重新訂做兩件夏天襯衫、兩件冬天襯衫、兩件裙子及一件背心制服,制服須穿滿3年才不扣薪,否則須按比例扣5189元,她痛批:「要求上班穿制服,僱主應該支付制服費才對啊。」 官方協調仍不退還 于小姐說,她因此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,不過在勞工局協調時,院方出席代表仍不願退還制服費用。她認為,她已工作4年,並非拿到制服後2、3天就惡意離職,且離職後根本不會再穿制服,留著也沒用,「感覺像強迫中獎一樣。」 辯稱鼓勵勞工留任 對此,宏仁醫院企劃室專員林永鍾說,櫃台人員工作時須著制服,制服每3年重新訂做一次,未穿滿3年離職須支付制服費,這是為鼓勵勞工留任的做法,十多年來都沒變,面試時有向于小姐告知,雖勞動契約內未約定支付制服費用,但工作規則施行細則內有相關規定,不會退還制服費用。 于小姐反駁,面試時未被告知離職須支付制服費,但自認倒楣,暫不提告求償。 僅僱主有利不合理 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陳淑貞表示,僱主要求工作時間須穿制服,不得向勞工請求制服費用,更不得預扣薪資,何況于小姐已任職4年,僱主要求支付制服費用不合理,而僱主鼓勵勞工留任,應以獎金等正面的方式,扣勞工制服費,僅對僱主有利,不能算鼓勵,但因她申訴後僱主仍不願退費,只能循法律途徑解決,並由法院裁定資方罪責。 常見僱主爭議做法及申訴管道 ★爭議做法 1.違法扣薪 2.不給加班費 3.要員工負擔制服費 ★申訴管道 1.各縣市勞工局 2.《蘋果》投訴爆料專線:0809012555 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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